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16年“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4-27  浏览:

全校各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研究部署本部门“五一”期间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在节前开展自查自检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防暴恐、消防等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尤其是对学生宿舍、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消防、教学设施设备、新校区在建施工场地等方面要重点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本单位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自行整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除书面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办法和监控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能力

各单位尤其是各系部、学生处、团委要在节前,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反邪教、反恐等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各系要加强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认真调查、落实本系学生的去留情况。节日期间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各系要特别强调学生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超载或车况不好的车辆等。

四、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情况,值班人员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按报告程序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保卫处值班电话:湖前校区 87713240

潘渡校区 26295110 26666110(警务室)

保卫处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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