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09-21  浏览:

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做好防火安全教育。秋季干燥极易引发火灾,各单位务必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学生宿舍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校内擅自使用明火;师生假期离校务必切断办公室、寝室电源。

2.做好防盗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外出要关紧宿舍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禁各单位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

3.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驾驶机动车进出校门务必减速行驶,遵守各校区道路行驶限速要求,遇非机动车、行人较多时,务必减速避让;外出应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参与非法包车。

4.做好活动安全管理。不得组织学生举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必须事先报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将活动方案报保卫处备案,要落实专人负责活动安全并有安全处置预案和措施保证,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做好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用电用气、计算机中心、在建施工地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类事故。

2.加强门岗管理。各校区门岗及物业宿舍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会客登记制度,防止外来人员的不法侵害。

3.加强值班检查,做好应急处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校总值班室报告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同时保护好现场。

保卫处值班电话:湖前校区 87713240

潘渡校区 26295110 26666110(警务室)

保卫处

2015年9月21日

Copyright 福建商学院 保卫处(武装部) All Rights By Reserved 2010 校址: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邮编:350012 闽ICP备12020660号-3 技术支持:福建商学院 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