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2010年11月9日上午将对我校进行安全主体责任级别评定工作检查,请党办、校办、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卫处、各系总支书记及全体辅导员于11月9日上午8:30准时在校会议室(22#)参加会议。
校长办公室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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