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武装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3-07-23  浏览: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及上级征兵办的工作部署,同时为完成上级布置的征兵任务,现就我校暑期征兵工作提出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各系辅导员要认真学习省政府今年7月刚出台的针对大学生征兵的优待政策,并要把新的优待政策通知到每一位男生手中。

2、各系辅导员要把征兵工作的重点放在符合条件的男生身上,对他们重点进行政策宣讲和动员工作,鼓励他们尽早参军入伍,报效祖国。

3、各系辅导员要把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学生登记汇总起来,在7月26日前上报到校武装部。

校武装部电话:87713240

校武装部

2013-7-22

附件1:

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最新)

国家对普通高校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及政府补偿相应学费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录(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2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股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二、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三、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创业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四、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

五、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

附:鼓楼区服役待遇一览表

职务

服役

年限

优待金

一次性安置金

生活保障金

部队津贴(工资)

退伍(转

业)费

学费补

偿代偿

总收入约

义务兵

2年

28200

25000

2100

13200

10000

18000-

24000

约8万元

大学生

义务兵

2年

28200

25000

13200

10000

约10万元

下 士

5年


30000

103200

37000

22万元

中 士

8年


35000

211200

65000

34万元

上 士

12年


40000

393600

130000

(92000)

60万元

备注

1上表中下士、中士、上士总收入计算对象为应届大学生,普通适龄青年总收入减去学费补偿;2、以上标准参照2012年标准

附件2:

征 兵 报 名 表

班级

姓名

班级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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