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23〕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名称
高质量“平安校园”
二、申报认定时间
在2023-2025年3年活动时限内,每年12月底开展自评,自评达到考评验收标准即在当年向省教育厅申请高质量“平安校园”认定。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创建工作,决定成立福建商学院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专班,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访益 程 灵
副组长:蒲文庆
组 员:黄晓强、杨国金、黄旭东、林文聪、庄惠明、王志刚、郑引、郑琼、沈丽源
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负责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
遇学校机构人员调整,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按组成结构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考评指标
(一)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
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二)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检综合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实验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
(三)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财务处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教育;坚持专门课程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作为师资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教学评比和教研课题研究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学生编辑相关安全知识的自助图书、课件、音像制品、墙报、板报;开展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创建高质量“平安校园”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全校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争创高质量“平安校园”。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列入年度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有关创建活动纳入当年平安校园建设绩效专项中。若出现管理不善、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综治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提及的情况,将按照有关一票否决制进行处理。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各类传播载体,广泛宣传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附件:福建商学院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考评验收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