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平安校园

福建商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21-04-13  浏览:

附件

福建商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试行)

单位(盖章): 考评时间:202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牵头

单位

主要

责任

单位

一、

组织

体系

(8分)

(一)

领导

重视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二级学院为成员的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

(2)创建方案、体现目标任务,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

安全保卫处

党政办公室

(二)

责任

体系

2.建立责任体系

(1)学校对年度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分解,与直属单位、职能处(室)、二级学院签订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岗位责任书。责任书应体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的。

(2)领导班子成员按综治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履职,认真制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

3

安全保卫处

党政办公室

人事处

(三)

工作

部署

3.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工作

(1)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2)创建工作有计划和总结的。

(3)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材料、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

3

安全保卫处

党政办公室

二、

工作

机制

(75分)

(一)

制度

建设

4.健全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预案)汇编成册,包含:治安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含视频监控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视频监控中心查询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反恐演练预案,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6

安全保卫处

本校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含舆论引导)

党政办公室

宣传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

后勤处

学校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安全制度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实训中心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工部

财产管理制度

国资处

后勤处、财务处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中心

安全保密制度

党政办公室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国资处

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处

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

学工部

宣传部

维稳工作制度(二级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

宣传部

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二)

日常

管理

5.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学校独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4

发展规划处

党政办公室

(2)非特殊时段(不含校庆日、新生报到日等)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出学校进行查验和登记。

安全保卫处

(3)落实日常安全检查(领导带队、专人检查、台账齐全),并按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有部署、有方案,发现隐患未报送,发现隐患未整治的,每一项检查工作扣1分。

安全保卫处

学工部、后勤处、基建处、各二级学院

做好学生异常情况(包括重大身体与心理疾病)的摸排工作。未达到的,扣1分。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4)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期间值班表齐全;学校设置总值班室;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

党政办公室

6.消防管理

(1)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与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系部)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设施、器材不能超过年限,不能埋压、圈占、损毁、拆除消火栓,不能涂抹、遮挡消防标识的,消防标识齐全,安全出口不能上锁;不能违规占用消防、疏散、供水通道,不能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电动车需要使用过载保护的充电装备,电动车不能进楼充电和停放,不能从楼内拉电线到楼外充电。

(4)不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的(含学生宿舍内存在吸烟、乱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点明火等现象的)。

(5)学校设立义务消防队的;学校每学期进行消防演练;

(6)定期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会使用基本消防设施、器材。

6

安全保卫处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商店(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上墙;年度食品索证材料、进货凭证及台账、食品留样记录齐全的。

(3)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状况整洁;饮用水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食堂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齐全;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

(4)制定防中毒、防投毒等安全措施并落实。

(5)食堂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明厨亮灶”视频化或网络化建设的。

6

后勤处

8.交通安全管理

(1)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良好。

(2)校内交通规划合理,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完备;机动车辆进出有序;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学生不骑“死飞自行车”。

4

安全保卫处

9.建筑安全管理

(1)学校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的。

(2)校内不存在危房、危墙、危坎的;危房不能投入使用、危墙与危坎附近有采取防护措施。

(3)校内对在建工程实行封闭管理。未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警告标识的,扣1分。

4

基建处

10.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1)教室、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上墙。教学活动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

3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

(2)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

(3)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存在氰化钠、硝化棉等重大危险源的学校,应及时上报,并做好重点管控工作。

3

实验实训中心

各二级学院

11.学生考勤管理

(1)每天查铺统计人数,发现夜不归寝的学生能及时上报学生所在学院。

(2)学校能提供完整的学生请假手续台账。

3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12.学生宿舍管理

(1)学生宿舍不存在安全隐患。

(2)学生宿舍配备楼管员;对来访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成册的。

(3)辅导员进驻宿舍。

3

学工部

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13.大型活动管理

(1)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有登记台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的;

(2)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重要活动都应有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和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4

安全保卫处

团委、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14.突发事件处置

(1)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现场处置无不当之处

(2)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的。

(3)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的。

4

党政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学工部

15.网络安全和安全保密管理

(1)遵守《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做好学校安全保密工作。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未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的。

3

党政办公室

(2)校内上网实行实名制。

(3)校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

信息技术中心

16.校园环境管理

(1)对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超市、小卖部等)进行有效管理、定期检查。能提供定期检查台账;不能私自变更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范围的,或在店门外摆摊经营。

(2)校内不存在未经批准的游商摊点的。

(3)没有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影响师生身心健康活动的,

2

后勤处

安全保卫处

17.财产安全管理

(1)学校学生或教职员工没有参与校园贷、套路贷。

(2)学校学生没有参与传销、遭受电信网络诈骗。

2

安全保卫处

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18.防范黄赌毒管理

(1)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涉黄涉赌涉毒事件在校内发生的。

(2)校内公共场所和学校网络平台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乱涂乱画的污字秽图等涉黄涉赌涉毒信息的。

2

安全保卫处

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三)

宣传

教育

19.安全教育

(1)校内设有安全宣传标语、专栏、网页的。安全宣传专栏、网页及时更新内容。

(2)学校网页开设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专栏。

(3)本年度有开展安全专题宣传活动或竞赛。

(4)开设安全课程(含在线教育课程)。

4

安全保卫处

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0.心理健康教育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建立校、院(系)、学生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重点对象定期跟踪、动态管理的,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和动态管理。

2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21.应急反恐演练

(1)每学年开展不少于5次应急演练(防火演练2次,防震、防恐、防踩踏等演练至少1次),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2

安全保卫处

各二级学院

(四)

专项

考评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

(2)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公布黑恶举报电话。

(3)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并按规定上报,按要求做好整治工作。及时开展线索摸排,按要求开展整治,开展专题教育。

6

安全保卫处

各单位

23.维稳工作

(1)建立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研判、处置师生员工思想和安全稳定信息动态,严防师生员工被邪教组织拉拢。及时对本校教职工、学生的宗教信仰情况进摸排的,未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

(2)落实本校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分析研判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进行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工作。

(3)对学校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等进行计划、审批和备案。

5

宣传部

学工部、安全保卫处、统战部

三、

条件

保障

(17分)

(一)

队伍

保障

24.安全管理队伍保障

(1)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服装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规范保安员队伍,配齐安保器材。

(2)根据闽公综〔2013〕95号文件规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保安员)配备应不少于在校生数的2‰;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设备。

(3)保安员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需经培训、持证上岗。

(4)本年度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安员参加培训记录。

5

安全保卫处

人事处

25.辅导员队伍建设

(1)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配备(全校统筹总量)。

1

学工部

人事处

26.医务室、心理健咨询中心建设

(1)★学校配备医务室

(2)学校至少有2名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师。

(3)学校设置心理健咨询中心。

(4)学校心理健咨询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

2

后勤处

学工部

(二)

技防

保障

27.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1)健全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设置报警求助设备、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监控设施有人24小时值守。

(2)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要区域按要求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实时录像、上传信息;设备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少于30天。视频监控音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并且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不低于704×576像素。

(3)学校推进雪亮工程情况(学校监控数量清单)。

4

安全保卫处

信息技术中心

(三)

经费

保障

28.经费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到位;年初有安全管理经费预算。

(2)下达经费包含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专项经费;创建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

5

财务处

安全保卫处

四、

工作

成效

(一)

运行

效果

29.净加分项

(1)本年度无发生任何一起校园安全事(案)件的。

(2)随机检查,校内无发现安全隐患,校园周边(重点查看校门口)无乱点乱象(无乱摊、非法营运车辆等)。

(3)本年度无发生与本校安全相关的上访、投诉和网络舆情事件。

(4)本年度学校在职教职员工或在籍学生以见义勇为作为先进典型表彰(市级及以上)的。

安全保卫处

宣传部、学工部、人事处

30.净扣分项

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火灾、泄密等校园安全事(案)件发生的。

安全保卫处

后勤处、党政办公室

(二)

工作

创新

31.净加分项

(1)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获表彰(或批示)的(国家级、省级);本校在职员工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的(国家级、省级);本校安全工作经验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相关部门简报转发的(国家级、省级);本校安全经验被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刊用的(国家级)。

(2)本年度以学校安全工作为主题的论文在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学报、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

(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度获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一等奖;连续2年获综治考评一等奖的;连续3年获综治考评一等奖。

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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