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平安校园

福建商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1-04-05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加、三个持续、四个遏制”的工作目标,达到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两个更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更加落实,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三个持续”: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持续增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持续改善。

“四个遏制”:有效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有效遏制重大治安和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创建工作,决定在福建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剑津 黄 斌

副组长:蒲文庆

组 员:党政办公室 宣传部 统战部

安全保卫处 学工部 后勤管理处

团 委 实验实训中心 信息技术中心

各二级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

遇学校机构人员调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按组成结构自然调整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

(二)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三)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重点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涉毒和宗教渗透等问题,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组织协调、齐抓共管作用,形成线索摸排、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和乱点乱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严厉打击教育领域黑恶行为,为平安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配合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学评比和教研课题研究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学生编辑相关安全知识的自助图书、课件、音像制品、墙报、板报。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加强与消防、交通、治安、卫生、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

四、创建办法

(一)等级确定。根据《福建商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5A级平安校园”,得分80-89.9分的认定为“4A级平安校园”,得分70-79.9分的认定为“3A级平安校园”。

(二)考评组织。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考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谁命名”的原则进行。我校由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负责实施。

(三)动态管理。可根据下列情形调整等级:一是因学校管理不善、工作滑坡、组织不力等因校方责任原因导致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发生校园暴力伤害的,根据案(事)件严重程度,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二是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校园综治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三是学校着眼自身特点,形成较有影响力的平安创建品牌,被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及中央有关部门通报表彰,在全国、全省会议推广的,相应提高平安校园等级。以上等级调整,由负责考评的单位在公布当年被考评学校等级时予以一并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新一轮“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督导问责。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奖惩激励。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成效与学校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按综治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履职,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的。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的内容、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新一轮“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号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融合应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提高舆论宣传影响力,提升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对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附件:福建商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试行)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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