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6〕3号)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2016年3月3日学校召开的安全稳定专题会议部署,决定开展全校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各单位按照《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及责任分工表》(附件1),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并在3月11日前将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表(附件2)报保卫处。
学校将组织检查组抽查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消防、教学设施设备、新校区在建施工场地等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负责任,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最后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在全校通报。具体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另行通知。
自查整改阶段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全校检查阶段将以实地查看形式,边查看边整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安全责任。
(二)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检查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各单位要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制度,巩固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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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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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定期参加体检、有健康证; 4、校内所有从事食品经营单位(含食堂、小卖部及饮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5、小卖部有无出售过期、三无等没有卫生安全保证的食品; 7、锅炉房、水泵房,配电室及附属设施安全使用情况; | | | |
| 1、校园内交通标志齐全,在必要路段设有车辆减速标志和设施,设有车辆禁鸣区和禁驶区; 3、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 | | |
| 1、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及对校内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记录, 2、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 | | |
| 1、租用的班车是否手续齐全,有没有租用超期车、报废车和无年检车辆的情况; 2、司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和三年以上驾龄,以及司机的政审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3、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 | | |
| 1、是否存在使用危房,校舍结构、校舍栏杆、围栏、校舍门窗玻璃安装、避雷防雷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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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现场各种标识牌设置是否到位,是否做到封闭施工; 2、施工区与教学生活区隔离是否严密、隔离栏搭建是否规范、防护网是否完整; | | | |
| 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展览馆、计算机房、学生活动中心礼堂等重点部位安全措施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