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平安校园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16-03-02  浏览:

为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4〕2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平安校园”建设放在学校全局工作中统筹推进,牢牢把握维护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创建省级“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彬 袁新文

副组长:吴贵明 黄跃舟 陈 武(常务)杨忠祥 胡新平

成 员:黄旭东 张 杰 陈增明 廖晓华 张信容 应永胜 郭海云 郭锦辉 林春树 范建生 游贵荣 各系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主 任:郭锦辉

成 员: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综治安全岗位职责实现全员化;学校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不断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安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凸显;校地联动维稳机制全面建立,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和非法聚集活动有效防范;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有效杜绝。争取在2016年前达到“5A 级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四、工作重点

(一)着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根据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种因素,制定具体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在校园内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把反暴恐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校园实际落实防控措施,防止发生现实危害;加强情报信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网络管理员和学生宿舍管理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纷预警性信息,增强工作预见性;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对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危害舆论,及时跟进和化解;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严格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的管理,严防在上述领域、校园网或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发布、散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言论,有效防止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不良内容的传播。

(二)着力强化校园治安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闽公综〔2013〕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教安〔2013〕2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校园安保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线;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积极推动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确保技防设施作用发挥最大化。

(三)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深化“护校安园”行动,坚持每年开展2次以上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侵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管控;以“特定区域”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乱设摊点和跨门营业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设置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着力深化安全法制教育。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至少2次到学校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加强警校共建工作,强化学生法纪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重视学生心理调节和生命教育,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针对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和治安形势,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让校园平安和谐发展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

(五)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消防、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件)处置工作预案;严格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安保部门以及学生部门干部值班制度,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格门禁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出查询、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制造事端;强化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宿舍24小时值守和巡查制度;严格校纪校规管理,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加大防范控制力度,努力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五、创建办法

年末,由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和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对学校各处、室、系部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事件的,影响“平安校园”创建的,要依照《福建商专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

1、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任务分解表;

2、福建省“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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