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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常识

防溺水“六不准”,四个牢记

发布者:   时间:2019-04-08  浏览: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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