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武装部)

安全常识

防溺水“六不准”

发布者:   时间:2018-10-16  浏览: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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